PartnerPLC BV 条款与条件

条款与条件的适用

PartnerPLC BV(以下简称“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报价单中列明的内容供应货物和服务,客户应据此购买,双方均须遵守本条款与条件。由此产生的合同将专门适用本条款与条件,并优先于客户提出的任何其他条款。

定义与解释

在本条款与条件中:

  • 工作日: 指星期六、星期日或荷兰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 开始日期: 报价单中规定的开始日期。
  • 保密信息: 双方在与本协议相关的往来中披露的信息,无论其形式或是否被标注为保密信息。
  • 合同: 根据本条款与条件就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所订立的协议。
  • 合同价格: 根据合同确定的货物和服务价格。
  • 客户: 接受供应商就货物和服务提出的报价或订单的个人或实体。
  • 交付日期: 客户订单中规定的货物预定交付日期。
  • 货物: 供应商根据本条款供应的物品或其部件。
  • : 指公历月份。
  • 服务: 报价单中列明的具体服务。
  • 供应商: 指注册于荷兰格罗宁根的PartnerPLC BV,包括公司的所有员工、代理人及各部门。

除非另有说明:

  • “书面”一词包括电子或传真形式的通信。
  • 对法定条款的引用包括其修正或重新颁布的版本。
  • “本条款与条件”一词包括附件,并可能随更新而变化。
  • 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性别用语包括所有性别。

国际客户

如货物系从荷兰境外订购,可能需缴纳进口关税和税费。PartnerPLC BV将尽力在报价单中说明相关事宜。客户须自行负责遵守进口相关法规,并应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更多详情。请注意,货物可能在海关接受查验,供应商无法保证货物到达时包装完好无损。

销售与服务的基础

只有供应商的书面陈述具有约束力。对本条款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书面同意。供应商的所有文件均可能随时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在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确认之前,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 书面接受,
  • 交付货物,
  • 提供服务,或
  • 开具发票。

货物

订单仅在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除非客户在订单中提出修改并经供应商接受,否则规格以供应商文件中所列为准。图片资料仅供一般参考,不具约束力。供应商保留为满足监管标准或其他适用要求而进行必要规格变更的权利。

服务

自开始日期及付款完成后,供应商将以应有的谨慎和技能交付报价单中规定的服务,并致力于履行所有合同义务。

价格

价格以订单接受时有效的报价单所列价格为准,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不同价格。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及其他适用税费,此类税费将另行向客户收取。

付款

除非另有说明,付款应于发票开具后到期支付。信用条款(如适用)须视信用状况而定。若客户未能保持良好的付款记录,供应商可撤销信用条款。

交付与履行

货物将交付至报价单中指定的地点;若未指定地点,则货物可在供应商场所自提。交付日期为预估日期,货物可能提前送达。若客户未能接收货物,供应商可将货物存储,费用由客户承担。

货物与服务的未交付

除非交付延迟系因供应商超出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所致,否则供应商不对交付延迟承担责任。在此类情况下,供应商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风险与所有权保留

货物离开供应商场所或通知客户可提货时,风险即转移至客户。在款项全额收讫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归供应商所有。客户尚未付款而持有的货物应视为供应商的财产,其存储方式须与此状态相符。

转让

供应商可在无需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客户须获得供应商的书面同意方可转让合同的任何部分。

瑕疵货物

瑕疵货物须在交付后七个工作日内报告。供应商可自行决定对瑕疵货物进行维修、更换或退款,但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客户违约

若客户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供应商可:

  • 取消订单,
  • 暂停未来交付,或
  • 对逾期款项收取利息。影响客户企业偿付能力的事件,赋予供应商立即取消合同或要求支付到期款项的权利。

责任

供应商不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承担责任。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格,并在荷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排除法定担保。本条款不限制因过失导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保密

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护,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罢工或政府行为)导致的延误或未履行承担责任。

可分割性

若任何条款被视为不合法或无效,该条款应予以分割,条款其余部分仍继续有效。

法律与管辖权

本条款与条件受荷兰法律管辖。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受荷兰法院的专属管辖。